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邓卫)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侵财类违法犯罪,近日,双峰县公安局杏子铺派出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违法犯罪,精准亮剑、重拳出击,成功破获2起诈骗案,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,以凌厉攻势净化社会治安环境。
假关系,真诈骗,托关系“捞人”不可信
“我有关系能帮你‘捞人’”
“案子办理流程可花钱‘运作’”
“这些事我都熟,好办”
……
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吹嘘
实则是骗子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
让爱子心切的家人不幸中招
近日,杏子铺派出所破获一起
以“帮忙捞人”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
案情回顾:闲聊中的“热心人”
刘女士在与朋友闲聊时,提到她儿子目前正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一旁的谢某主动搭话,声称自己“关系深厚”,可以帮忙“疏通关系”。病急乱投医的刘女士信以为真。随后,谢某以各种名义,多次向刘女士索要钱财共计11万余元。然而,数月过去了,儿子的事情毫无进展,每当刘女士询问其进展时,谢某总是以“正在运作”等借口敷衍推脱,刘女士恍然大悟,察觉自己上当受骗,立即前往杏子铺派出所报警。
警方出击:骗子落网
接警后,民警迅速对该案件展开调查,逐一梳理案件细节,固定相关证据。依托大数据研判等侦查手段,办案民警连夜奋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身份信息,并发现其在广西的活动轨迹,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。
7月8日,办案民警远赴广西贺州市开展抓捕行动,经蹲守布控,于7月9日凌晨成功将谢某抓获归案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谢某对其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查,谢某“捞人”的承诺纯属随口编造。
目前,谢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民警提醒
公安机关办案严格遵循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原则,不存在任何“走关系”“破规矩”的空间。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所谓“熟人办事”“花钱捞人”,这都是骗子利用当事人心急如焚的心态设下的骗局,不仅可能导致财产受损,还可能触犯法律、承担相应责任。凡是自称能通过“走后门”方式影响案件结果并要求支付费用的,都是诈骗!
“假”老板,“真”骗子,警惕药材网购收购陷阱
有人谎称有珍贵药材出售
却在收取定金后百般拖延、拉黑失联
近日,杏子铺派出所破获一起
以出售药材为名的诈骗案件
案情回顾:收购药材遭遇诈骗
聂先生从事药材线上收购、售卖生意,为拓展经营渠道,他利用社交平台开设了个人账号,对外发布收购名贵中药材信息。一名陌生网友主动联系聂先生,自称有高品质珍贵药材,货源充足且长期供货,以此博取聂先生信任。双方通过微信加为好友后,对方以“预付定金、锁定货源、加急备货”等多种理由,让聂先生先预付一万元定金。待聂先生完成转账、准备对接发货时,对方突然失联、拉黑账号,承诺发货的药材始终无法兑现,聂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遭遇了诈骗,立即前往杏子铺派出所报警。
警方出击:跨省抓获骗子
接警后,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经过数日研判分析、溯源追踪,成功锁定了贵州籍李某。通过循线侦查、数据研判,办案民警成功掌握了李某在广东省的活动轨迹。7月20日,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广东省惠州市,通过蹲点布控,于7月21日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。

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其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。经查,李某并没有任何药材货源,其在社交平台上发现受害人求购药材便心生贪念,层层设套,通过定金、保证金等缘由骗取他人钱财,最终失联跑路。
案件破获后,杏子铺派出所立即开启追赃挽损工作。目前,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民警提醒
广大群众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,交易前必须核验卖方身份证、权属证明等完整材料;大额定金支付前签订规范书面购销合同,并留存聊天、转账、实地勘查照片等全部凭证。对陌生联系人要保持戒备心理,避免上当受骗。如遇诈骗,请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报警。
责编:王彩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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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